期刊简介

  《青岛医药卫生》是由山东省卫生厅青岛市卫生局主管,青岛市医学会主办的医药综合类期刊,创刊于1978年,系双月刊。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6-5571,国内统一刊号CN 37-1249/R,单价8.00,全年价48.00。

  本刊贯彻“面向各级医务人员以中级为主,普及与提高结合以普及为主,医学理论与实践结合以实用为主”的办刊方针,主要设有论著、临床经验、综述、调查研究、临床检验、特殊检查、中医中药、健康教育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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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杂志名称:青岛医药卫生杂志
  • 主管单位:山东省卫生厅;青岛市卫生局
  • 主办单位:青岛市医学会
  • 国际刊号:1006-5571
  • 国内刊号:37-1249/R
  • 出版周期:双月刊
期刊荣誉: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期刊收录:知网收录(中), 国家图书馆馆藏, 维普收录(中), 上海图书馆馆藏, 万方收录(中)
青岛医药卫生杂志2005年第05期

从举证责任倒置论医院管理对策

王峰

关键词:举证责任倒置, 医院管理, 医疗行为, 医务工作者, 最高人民法院, 潜在法律问题, 因果关系, 医疗机构, 医疗过错, 医疗工作, 损害结果, 诉讼证据, 司法解释, 弱势群体, 侵权诉讼, 患者, 合法权益, 法律法规, 保护, 道德观
摘要: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就是所谓的举证责任倒置.其基本的出发点是保护弱势群体,法律向弱势的患者倾斜.此规定对医院管理提出了挑战,这要求每一位医务工作者应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而不能停留在过去以道德观来评价医疗行为的阶段上,要熟悉医疗工作中存在的潜在法律问题,以便更好地履行责任,保护医务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